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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身份证在外地办理需要什么证件
身份证在外地办理需要以下证件:
1.证明身份的证件:
(1)居民户口簿;
(2)居民身份证(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);
(3)机动车驾驶证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。
2.证明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证明材料:
(1)居住证;
(2)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,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;
(3)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,需提供劳动合同、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;
(4)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,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;
(5)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,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。
二、
到期换领身份证提前几天办理
到期换领身份证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公民申请领取、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,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。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;交通不便的地区,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,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。公民在申请领取、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,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,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,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。找法网提醒您注意,临时身份证是有使用期限的,超过期限就无效了。
三、
身份证可以拿来贷款吗
身份证单独不可以拿来贷款,贷款除了要拿身份证还要带上以下资料:
1.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,及固定住所证明;
2.婚姻状况证明;
3.银行流水;
4.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;
5.征信报告;
6.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;
7.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